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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管理系党总支开展“预防职务犯罪”学习教育活动

作者:   时间:2016-11-02   点击数:

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,推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深入开展,按照院党委的要求,2016年11月2日中午在实训楼A303室工程管理系党总支开展了一次“预防职务犯罪”学习教育活动。会议由系党总支书记王家和同志主持,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活动。

首先,王家和同志带领大家学习《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》。《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》已经2016年3月3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,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。条例分总则、预防职责、预防措施、监督保障、法律责任、附则,共6章34条。本条例进一步明确预防职务犯罪的对象,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,明确八项职责;明确预防职务犯罪实行单位主体责任制,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对错案实行责任倒查问责制;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被列入考核内容;还规定对举报人不得打击报复,对举报有功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。

其次,王宏莹同志带领大家学习《有关职务犯罪的刑罚规定与立案标准》。《有关职务犯罪的刑罚规定与立案标准》对贪污罪、挪用公款罪、受贿罪、行贿罪、单位行贿罪、泄密罪都做了具体的说明。

最后,党总支书记王家和同志对会议进行了总结,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。王家和同志指出,根据省教育厅的部署,我院组织党员、干部学习修订后的条例,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同志们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,使党员、干部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。全体党员要在今后的学习活动中按照院党委的要求,认真学习,积极参与;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够严格地要求自我,提高政治觉悟,不断充实自我,时刻以党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,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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