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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将杨晓彤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作者:   时间:2023-10-25   点击数:

党员推荐、支部委员会讨论,拟确定杨晓彤同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杨晓彤同志具体情况见附件1 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杨晓彤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讨论,拟确定杨晓彤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
公示时间从20231025日起至1031日止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
联系方式及地点:63617102,实训A301朱余佳、李茹  


20231025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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